因在公众号关于整容相关文章中使用了李小璐的照片,近日,某互联网医美公司被李小璐方面(北京薪雨瑞璐文化传播工作室)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犯而起诉,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费6万元。
李小璐17岁就出道,很多观众都是看着她长大的。但是,近年来,曾经清纯可爱的李小璐模样大变,不少网友质疑她整容,但她对此从来都是持否认态度。
但是,没想到某互联网医美公司在一篇关于整容的文章里引用了李小璐的照片,被李小璐一怒之下告上法庭,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费6万元。
近日,该案件已经在北京市丰台人民法院已经一审结束,判决结果并未对外透露。不过,该医美公司在最新一篇文章中,其已通过文字向李小璐道歉,但是在文中,对于李小璐否认整容的行为也进行了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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